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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0章 蹲着吃猪杂粥


苍穹的黑幕渐渐变淡,远处的天空慢慢露出鱼肚淡淡的乳白。

  “咯咯...”

  鸡鸣的叫声也在这一刻啼叫。

  ...

  此时,梁家的新房灯火通明,在黑夜之色还没有完全褪去的村子里,就宛如黑暗中的一簇火堆,在那里闪烁着。

  院子里已经里人声鼎沸,甚至院子外面都是人来人往。

  凌晨四点,梁灏轩的父母就起来忙活着。这是夫妻俩人生中第一套新建房子,两人的脸上丝毫看不到疲惫之色,看到的只是满脸笑容。

  要不是儿子有出息,他们琢磨着,养大三个孩子都是极其困难的事情,在他们以前的心里,根本没有存在过建新房子的幻想,唯一的幻想,就是想着如何把孩子健康养大,这就是他们的心愿。

  现在能拥有新建的房子,对于梁灏轩的父母来说,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,再疲劳也挡不住他们的惊喜之心。

  今天是梁父几十年唯一不贩卖猪肉的一天,往年连大年初一都得去卖猪肉,就是为了赚几个钱养家。

  今天梁父虽然不用去市场贩卖猪肉,但却要比平时贩卖猪忙几十倍啊。他被妻子指挥得团团得,拿这搬那的,但是他脸上却没有一点生气的迹象,露出的却是憨厚的笑容。

  这人啊,人逢喜事精神爽啊。

  有几个要好的邻居也早早过来帮忙了,就是九叔公夫妻比梁灏轩的父母更早,竟然凌晨三点就在门外等着帮忙了。

  为此,梁母还埋怨九叔公干嘛不敲门,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,那得多累人啊,为此还连忙请两位老人进屋休息。

  梁华青也是四点就起来了,他和伍世豪得带人去高速路口接今晚宴席上用的海鲜和其他用品。

  小囡囡和小灏兰,还有二弟早早就醒了,在院子跑来跑去,这里摸摸,那里瞅瞅,好不高兴。

  也难怪,孩子的精神永远都是那么充足,对于小孩子来说,他们的世界里,热闹是最吸引他们的事情,只要哪里有热闹,小孩的身影就往哪里凑。

  ...

  “小兰,去你大哥起来帮忙...”一旁的梁父被妻子指挥的团团转,一个人忙不过来,就想叫小女儿去把梁灏轩叫醒过来帮忙。

  哪怕是再愉悦的心情,但那工作仿佛做不完的时候,梁父也受不了。

  “等等,别吵你哥,你哥昨晚很晚才回来,让他多睡一会,...”梁母眼睛一瞪,把梁父吓了一跳,苦笑一下,低头干自己的活。

  做母亲的永远都是心疼儿子。

  小灏兰和小囡囡本来就准备撒腿去叫梁灏轩,但听母亲这样一说,就不管了,继续玩她们的小车子。而灏兰的二哥却满头大汗地在后面帮她们扶着小车尾巴,好让她们能平稳骑着小车子。

  院子内外,除了说话声,笑声,就是小孩的咋呼声,在灯光下,所有的人都在忙碌着...

  大约五点半,梁灏轩也被吵醒了,他干脆就不睡了,简单洗漱一下,就走出院子,看到大家都忙忙碌碌,他也决定去帮忙。

  “爸,我来帮你一下...”看到父亲在洗排骨和浸泡猪蹄,他连忙走过去。

  “不用,不用,你去你妈那边,看看...”父亲笑着摇摇头,但手里的活却没有停下来。

  虽然之前梁父想叫儿子下来帮忙,当儿子真的下来帮忙,他却拒绝了儿子的帮忙,哪怕再累再忙,也不忍心要儿子帮忙,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父爱了吧。

  ...

  同样的,当梁灏轩跑到母亲旁边想要帮忙,却被母亲很不耐烦的拒绝了,这下梁灏轩才发现,自己这么早醒过来就是个错误。

  “大哥,我们玩小车,帮我扶着...”小灏兰发现大哥一个人没事干,就想着叫大哥过来陪她们玩小自行车。

  此时,梁灏轩才发现二弟在扶着小自行车,小囡囡满头大汗地骑着小自行车,就好像在骑马一般,嘴里不停地喊着:“吁、吁,驾、驾...”

  梁灏轩内心苦笑一下,连忙走过去,扶稳车子,妹妹小短腿吃力地踏着小踏板,“嗖”一声就往前面冲去。

  梁灏轩有点紧张啊,生怕妹妹摔倒,只能用力握住车尾架,控制着车速。而妹妹感觉大哥在后面扶着,她“悍不畏惧”地使劲蹬着小自行车的踏板往前冲。

  “慢点,慢点骑,...”

  “小心...小心...”

  “注意,注意...”

  这是不断从梁灏轩嘴里说出来的话语。

  梁灏轩此时的感觉,宁愿去帮父亲洗排骨都不愿干这个。洗排骨可花点力气,最多就是手臂累,但陪着妹妹骑自行车,不仅手臂累,心更累。

  所幸,这个活儿时间并不长,梁华青和伍世豪等人就开车接海鲜回来了。

  梁灏轩一看到车灯亮,连忙按住还想往前蹬的车子,连忙和妹妹说:“小兰,大哥要去那边帮忙了,你找二哥陪你玩啊...”说完,还不忘看了二弟那边一眼,只见在小囡囡那边,二弟满头大汗啊,一边用手抹汗,一边用手紧紧扶着小囡囡骑的小自行车。

  “大哥,大哥,陪我再玩一会...”被梁灏轩扶下车的小灏兰,一见大哥要跑了,连忙喊叫,但梁灏轩假装听不到,大步往梁华青方向走去。

  唉,陪着妹妹玩骑自行车实在太累了,让她自个儿玩去吧。

  这边小灏兰一见大哥不陪她了,她就撒丫子往二哥那边跑去。

  ﹉

  ...

  “灏轩,这货全到了,你看看...”只见梁华青扬起手中的送货单。

  这是梁华青联系了镇上的一个货车司机一起过去接货的,此时伍世豪等人正在忙着卸货。

  梁灏轩摸了摸口袋,拿出一包烟递给货车司机,笑道:“辛苦了,老哥,来,抽烟...”

  “不辛苦,谢谢老板...”货车司机咧嘴一笑,笑眯眯地接了梁灏轩递过来的香烟。

  货车司机麻利地把烟拆开,给现场的人人都派一支烟。看来,这货车司机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,这包烟,本身就是梁灏轩想给他一个人的,想着别人大半夜的过来帮忙接货,就顺手给他一包烟。

  “老板,这是好烟啊...”货车司机点燃烟,美美地吸了一口,再缓缓地吐出一口烟圈,说道。

  “我这里还有...”梁灏轩笑了笑,又连忙掏出一包。

  今天是喜庆的日子,遇到人,肯定是要派烟的,因此梁灏轩口袋里装了好几包烟。

  “不用了,不用...”货车司机,连连摆手。

  梁灏轩想去帮忙,大家又不让,他感觉站着也不太好,大家都在忙,只有他在旁边杵着,他想了想,跑到院子里搬两箱饮料出来。

  这些饮料是他交待父母买的,就是想着给帮忙的人解解渴。

  ...

  ...

  “大哥,我也想喝饮料...”

  不知什么时候,小灏兰看到梁灏轩他们在那边拿着饮料在喝,小丫头也跑了过来要。

  “嗯,那边,你自己去拿,多拿几瓶,给你二哥和小囡囡拿过去...”梁灏轩看着满头大汗的妹妹,连忙把她拦住,帮她把额头上的汗都擦干了,才让她去拿饮料。

  ...

  ...

  当远方的天空露出第一抹白色时,大家已经把东西都准备好了,剩下的都没事可干,大家就在一边嗑瓜子,一边抽烟,一边聊天。

  幸好梁灏轩带回来的烟足够,就那么几个小时,已经拆了十条香烟了。

  此时,父母和邻居正在弄早餐,在院子里架起了几个大锅,就简单点弄些早餐给在场帮忙的人吃,这些人都忙活了大半夜,基本上都是邻居。

  正当大家正在吃着早餐时,梁华青已经去县城丽&兰酒店里把十位厨师接了过来。

  要不是老板家里办喜事,这些厨师是很难请来的。不管什么时候,厨师这个职业都是很有高档的,尤其是能成为六星级酒店的厨师,这些厨师都有自己的傲气。

  你想想,一个真正的厨师都是从十几岁开始待在厨房里,学刀工两三年,再到配菜,再到翻锅,等到你有实力的时候,还不一定有亲自上阵的机会,还要师傅带一下,觉得你可以出师了,才会给你一个机会上岗,否则你再有才华也是没有用的。

  厨师的圈子很特殊的,是靠手艺吃饭,没有师傅带或推荐,你很难出人头地,尤其是在厨师这圈子,一旦名声坏了,那就很难融入这个圈子。当然,你也可以自立门户,问题是,你要是有这个经济实力,还会过来学这个既辛苦又累的手艺吗?

  正因为种种原因,大部分的厨师都是很有个性,往不好听的说,厨师都是很有脾气的。要是稍微有点名气的厨师,那脾气会更大,架子也是摆得很高,一般只为权贵或富贾服务。而一些全国有名的厨师,你有钱都请不到,只为权力服务。

  其实,厨师总监莫小理想亲自过来掌勺的。梁华青也曾为这事请示过梁灏轩,梁灏轩拒绝了,再好的厨师,做出的菜肴,不一定符合农村人的口味。

  这十位厨师都是本省籍贯,对于梁灏轩老家的口味有一定的了解,他才同意的。本来,梁灏轩想在本地聘请厨师,但梁华青提议丽&兰酒店就有本地籍贯的厨师,干嘛要聘请其他酒店的厨师,他想想,也是,于是就同意了。

  再加上杨丽娟家也办乔迁酒席,那刚好这十位厨师刚好也可以在杨丽娟家帮忙,一举两得,就不用麻烦再找厨师了。

  当看到十位厨师陆续下车,梁灏轩连忙放下手中的筷子,连忙走了过去。

  别以为老板就是万能的,菜肴好不好吃,全靠这些厨师的心情。不过,梁灏轩也没有因为自己是老板就端着架子,本来把自家厨师从省城连夜拉回来,就有点对不住别人。

  “各位,今天辛苦了啊,回去,我请各位吃饭...”梁灏轩笑着向大家拱拱手,然后开始派烟,不管抽不抽烟的,都拿着。

  “谢谢老板...”

  “不辛苦...”

  所幸这些厨师也是懂世故的人,知道自己老板和别的老板不同,至少在大气方面,别的老板就比不上。

  为什么这样说,因为这些厨师作为集团一份子,也能参与员工公寓的分配啊。要是换了别的酒店,哪个老板愿意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这么大方啊?

  这也是这些厨师连夜赶过来,而且天还没亮就起床在酒店里等总经理梁华青过来接。

  要知道,他们今天是要忙一整天的,做饭并不是那么容易,尤其是要做几十桌菜呢?

  尤其是平时,这些厨师都是由刀工小厨把菜切好,并且配好菜,他们才会动手炒菜。但今天,这些工作都是需要他们亲力亲为。

  也不是找不到帮他们切菜的人,只是别人切出的菜的长度啊、造型不符合这些厨师的要求。

  ...

  ...

  “来.来...,咱们先吃点早餐”梁灏轩和梁华青领着这些厨师来到大锅前,让大家先吃点早餐。

  大锅里熬得都是粥,是瘦肉猪杂粥,顾名思义,就是猪的内脏啊,外加一些肥瘦相间的去皮五花肉和大米一起熬。

  有讲究的人,就会把大米洗干净,用骨头熬出的浓汤来熬猪杂粥。这样出来的粥不仅有汤的味道,吃起来更加新鲜清甜。

  梁灏轩和弟弟妹妹特别喜欢吃猪内脏。小时候,每逢父亲屠宰完猪,都会带些新鲜猪红、猪肠、猪脾、猪肺回来,母亲就会很开心地熬了一大锅。

  往往母亲会把大米放进剩下的猪杂里熬成粥,这是梁灏轩至今难以忘怀的美食。

  当大家都津津有味地吃着,梁灏轩蹲在地上,已经吃了三大碗了,其他人可能也被梁灏轩感染了,纷纷回笼第二碗。

  小囡囡估计是第一次吃这个,感觉特别好吃,也是吃了两小碗,但由于猪肠很有韧劲,她咬不动。

  而小灏兰和弟弟则是端着碗,蹲在地上,津津有味地吃着,小灏轩把吃不了的猪肠夹到二哥的碗里,二哥则把碗里的瘦肉夹给妹妹。

  蹲着吃猪杂粥,那是梁家兄弟几个的传统,主要是那是家里穷啊,没凳子,吃着吃着,就习惯了。

  每当吃猪杂时,他们几个觉得蹲着更有滋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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